新余市商务局
作者:小编 日期:2025-11-15 06:15:27 点击数:
根据《新余市商务局关于印发〈新余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认定和管理办法〉〈新余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办法〉〈新余市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中心认定办法〉的通知》(余商字〔2025〕17号),近期,我局组织开展了相关认定评审工作,经相关单位(企业)申报、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、第三方机构评审,现将拟认定名单公示如下:
公示期从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,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,个人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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